在廣告、營銷各界爭說“眼球經濟”的同時,競爭激烈的地產界更是毫不示弱。而作為俘獲消費者眼球最快捷、最實效的方式,請明星、名人代言助陣,已經讓很多開發(fā)商“屢試不爽”。
這一點可以從明星云集的深圳房地產市場得以為鑒。
華人圈有名的人物很多都到深圳趟過水,代言的代言,客串的客串,后來甚至把“山姆總統(tǒng)”克林頓也請了來?陀^的說如果明星效應與樓盤概念推廣能夠密切吻合,那么,樓盤借名人宣傳就可獲得相得益彰的效果;反之,發(fā)展商不僅白花冤枉錢,樓盤的目標客戶也會產生“離心力”,落得個
適得其反的效果?上У氖,這種明星大把抓的宣傳效果多落在了“反之”上,如效果不甚理想的由天王巨星黎明代言的某某廣場和有崔健、田震助陣的某某家園等。 當然,也不乏成功案例。
比如因主演《花樣年華》而成為國際影星的梁朝偉代言的上海世貿濱江花園;奧運跳馬冠軍樓云為某運動社區(qū)出任形象大使;香港明星梁家輝代言的某某銀座;以及葛優(yōu)、李小雙、關之琳代言的星河城等等。
明星代言,的確是中國樓市推廣的一把“雙刃劍”!
該不該請明星?也著實讓開發(fā)商十分撓頭!
在筆者看來,請對明星無非能夠解決以下四個層面的問題:
第一,擴大知名度。
明星廣告的妙處,在于能夠借明星的“光”,大量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,迅速提高產品知名度,消費者對明星的好感也會轉移到對廣告和產品的態(tài)度上來。比如星河城一期的葛優(yōu)形象廣告,一俟推出便勾住了南城百姓的心窩。
第二,增加美譽度。
有一點不容忽視,明星常常會無形之中提高消費者對產品的質量知覺,從而提升品牌形象。明星的助陣,無疑將增強產品的口碑傳播效應,建立消費者擁有產品的歸屬感和榮譽感。從粱朝偉、葛優(yōu)、關之琳的形象,我們不難得出此一結論。
第三,加深信任度。
毋庸置疑,明星廣告有很大的說服力,選擇恰當的明星,往往能帶來意想不到的好效果。比如梁朝偉代言的世茂濱江花園,梁朝偉的形象廣告一夜之間就將務實的上海人給震住了;星河城二期“葛優(yōu)、李小雙”聯(lián)袂同耀南城,更是一記轟響市場的“品質提升”的重炮。
第四,塑造產品性格。
找到獨特的定位或是形成強勢的差異化,應該是所有開發(fā)商夢寐以求的。當產品的特色與明星的個性魅力關聯(lián)性緊密并相得益彰時,將極大地突出產品的市場“唯一性”。比如星河城三期,以“東南亞風情”為主要訴求之一,力邀關之琳演繹“南城魅力所在”。
明星廣告既然有如此多的“妙處”,那干脆所有項目都群起而用之,豈不皆大歡喜?
實際上,讓演藝界明星擔當形象代言人是“標準化產品”慣用和成功率較高的營銷方式,對于樓盤來說,由于其可持續(xù)性相對較弱,而且費用不菲,操作起來往往是曇花一現,尤顯后勁不足。
明星雖“泛濫”,但觀星容易,請星難!畢竟符合上述四條,且與產品緊密相扣的明星實在不多,看看本文開篇的明星反例便可窺其一斑。
退一步說,就算有合適的“星選”,但明星的操作又是一大難題,比如說檔期問題,我們在星河城的明星推廣過程中,先后與葛優(yōu)、李小雙、關之琳三位巨星合作,其中因為明星檔期關系,頗費周折,爭分奪秒,個中辛苦,唯有自知;其次,和開發(fā)商的推廣費用也有極大關系,若開發(fā)商將預算壓得比較緊,就只有望“星”興嘆嘍!
到底該不該請明星?筆者認為:“如果項目涉及的人群基數大,戶數多,就應該請。”
比如說星河城,112萬平米的超大體量,就整體而言,是不具備市場細分條件的,因為無論從哪個細分人群來看,都無法承擔如此規(guī)模的消化能力,因此,星河城的整體市場應該是大眾市場,是以南城地源性客戶為主、輻射周邊區(qū)域的大眾市場。
鑒于星河城所處的南城的“傳統(tǒng)印象”,以及中等收入為主的客戶特征,星河城所予人的感覺應該是親和的,具普遍認同度的。這些醞釀了我們推薦形象代言策略的初衷。
葛優(yōu)無疑是最符合上述要求的明星人選,其本身所具有的親民力以及一直以來飾演都市平民的形象,為大眾所認可和喜愛;從另一個角度來講,葛優(yōu)嘎納影帝的國際化身份與星河城的超級大盤也是吻合的。
2003年3月,星河城正式推向市場,葛優(yōu)形象先聲奪人,力助星河城創(chuàng)造了30天銷售800套的市場奇跡,南城形象從此也更加“亮麗”起來。
在接下來的二、三期運作中,我們可謂用心“良苦”,創(chuàng)造性地提出了明星代言的“模特概念”和“雙星連袂”的全新代言模式。
李小雙與葛優(yōu)聯(lián)手出擊的“雙星同耀南城,星河聯(lián)袂上演”廣告,一俟推出即告震撼市場。在宣傳品的制作上,星河城創(chuàng)舉的“模特概念”也得到了李小雙完美地演繹。二期李小雙代言完全打破中國樓市明星代言“露臉”、“走過場”的單一形式,而是“用活”代言形象,使之與產品達到完整的融合。李小雙與二期花園、建筑等產品力相結合的“代言照”,被大量用于樓書、海報、報廣上,既有力的打造了注意力,也圖文并茂地充分展示了二期的產品賣點。
二期在不到兩月的時間便已幾近售罄,即是對上述明星代言創(chuàng)新模式的最好評證。
星河城三期總規(guī)劃面積達50萬平米,3600多戶,占星河城總體量的一半,2004年整體推向市場,堪為星河城南城第一大盤的定江山之舉。
三期以東南亞風情為特色訴求,以一種陽光、熱情、快樂的生活態(tài)度,營造南城風情萬種、光影麗景的人間天堂般的居境,這將是南城唯一的盛境,也是南城第一樓盤星河城的鎮(zhèn)山之作。
被譽為亞洲頂尖美人的關之琳在眾多的“星影”中脫穎而出,其成熟而端莊、迷人而豐韻、極富內涵具有港臺地區(qū)氣質的形象,與三期的東南亞風情十分吻合。巧合的是,關之琳曾與葛優(yōu)合拍《大腕》,這也是對一期葛優(yōu)代言的一種呼應。
從一期“親民”的葛優(yōu),二期李小雙、葛優(yōu)雙星同耀的“品質升級”,直到三期關之琳的“魅力傾城”,可謂一脈相承、一氣呵成。星河城在市場實踐中所獨特形成的明星推廣策略,也已成為北京乃至中國樓市的經典借鑒――星河城榮鼎“2003五大經典大盤”。
該不該請明星,至此似已無需再論,重要的是如何請星了!
總結實戰(zhàn)中摸索出來的經驗,有以下幾點供諸位商榷:
一、明星形象與樓盤的氣質不僅相符而且要充分融合,才能形成巨大的合力,才會避免形成“兩張皮”的尷尬局面;代言人自身得因素,包括:吸引力、專業(yè)性、可信性、品行等也是選擇代言人最起碼的要求。
二、明星形象與產品優(yōu)勢的強關聯(lián)性、有力結合,讓產品成為廣告的主角,這種和諧一致有利于在產品與明星之間建立自然聯(lián)想,達成明星為產品服務的效果,才是明星廣告的最終目的。
三、足夠的廣告量支持,是達成市場成功的前提,明星代言的產品核心價值越是深化市場記憶,越容易被目標市場所認同,再知名的明星也無法僅依靠一篇廣告使產品達到極高的忠誠度。
胡綱,知名營銷實戰(zhàn)與品牌策劃專家,長期致力于營銷及品牌理論研究及實戰(zhàn)運作,涉及領域包括房地產、汽車、IT、食品、家電等行業(yè);曾履職于本土知名營銷顧問機構、4A廣告公司、品牌服務機構等,"文字營銷5字法則"創(chuàng)研人,現為品牌營銷策劃機構首席顧問策略師;積累多年品牌、營銷及廣告成功案例與心得,成文80余萬字并付梓,國內多家財經、營銷類媒體特約撰稿人,及十數家企業(yè)特聘品牌營銷顧問。聯(lián)系方式:hugang-brand@sohu.com、hugang-brand@163.com